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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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2,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商标认证

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

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S-100,国家免检(已取消),CCIB安全认证,中国包装产品质量认证,UL安全检验认证标志,

补充:认证标志是质量认证机构准许经其认证产品质量合格的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使用的质量标志。《产品质量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其产品上或者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是国家监督产品质量的一项法律制度,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必须是经认证合格的产品。

二、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 未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商品,经营者在商品上或其包装上伪造认证标志;(二)经营者未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

(二) 经营者虽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但经认证不合格却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四)其他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名优标志是经国际或者国内有关机构或社会组织评定为名优产品而发给经营者的一种质量荣誉标志。

三、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通常包括:

(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使用;

(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比为名优产品;

(三)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四)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

(五)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除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外,还有其他一些表示产品质量或荣誉的标志。《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是一致的,当经营者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最终将适用《产品质量法》定性处罚

在食品问题频出的现代生活中,我们购买产品一定要认真看看有没有商标认证,是不是伪造的商标。避免买到不正规的食品,那么关于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就解释完了,希望大家多多关注商标信息,能有一个好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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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者未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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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认证中的商标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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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商誉的确认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在现实会计世界中,究竟是否确认自创商誉,这主要取决于自创商誉是否满足现实会计中资产的两个确认条件:其 一,否符合资产的定义。其 二,是否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概念框架中规定,资产是指:“由于过去的事项而由企业控制的、预期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资源”。我国将资产的定义为:“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首先,商誉无论是外购的,还的自创的 都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经济资源,并且其形成是基于过去的若干交易事项,这显然符合资产的定义。 其次,资产的计量虽存在不确定性,但只要计量的假设是合理的,数据的取得和计量的过程是可以接受的。商誉的计量也是如此。自创商誉可以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一计量属性进行计量。计量自创商誉所要确定的各因素,行业平均收益率,企业预计的超额率以及贴现率,这些都可根据同行业的有关数据、企业的历史数据、市场通行利率等,结合环境因素的变化以及企业可能的经营举措等,加以综合确定。因此可知,自创商誉的价值也是可以计量的。综上所述,自创商誉明显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 2、保持会计原则的一致性与可比性 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订无形资产的会计规范时强调无形资产不管其取得形式如何, 都应同有形资产一样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强调所有的自创无形资产也应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因为只有保持会计规范的一致性,才有可能提供更可比的会计信息。就商誉而言,不论是外购商誉还是自创商誉,都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规范,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与可比性。而传统会计模式只确认外购商誉,而不确认自创商誉,这显然有悖于会计的一致性与可比性原则。 3、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之一是权责发生制,它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与此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的依据。可见,企业在被并购时所形成的巨大的商誉价值,并不是只产生于其被并购之时,而是该企业的商誉在并购之前就早已产生和存在,只是在被并购之时才得以实现。对这种自创商誉在平时不确认,仅在并购交易发生之时才加以确认,实际上是遵循了收付现实制原则,而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4、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 伴随着21世纪的钟声,人类正经历着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历史性跨越。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同时,握知识的人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核心。因此,在企业的资产中,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无形资产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而传统会计模式下的无形资产揭示的不够充分,这必将弱化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因此,经济发展对传统无形资产会计提出了挑战,其要求对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加以改革,以充分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已成为无形资产发展的必然。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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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中的回扣是什么意思,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
商业贿赂与合法的“回扣”相比,主要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商业贿赂的目的是获得隐秘的不正当竞争机会,而合法“回扣”的目的往往是公平竞争机会
2、行为内容不同。要求收受财物者必须“利用职务之便”。如果是利用自己的特殊技能或者特殊关系取得居间费或者佣金等报酬,就不属于此列。
3、财物处分不同。要求收受的财物据为己有。如果将财物如实进入单位财务系统作为收入,就属于合法“折扣”,而不是商业贿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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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认证是什么意思
公证认证分别代表不同流程。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申请人请求,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事件和文书等进行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审查证明。而认证则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对组织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强制性要求进行审核确认的过程,旨在增强信任度和信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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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包括注册商标标识和未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标识是一个法律名词,所指的是带有商标图样的用于包装、装饰、美化、说明、宣传商品的物质载体。注册商标标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的标识如何使用 “TM” 是“商标”的英文“trademark”的缩写,“R”是“注册”的英文“register”的缩写。“TM”和“R”都起提示性作用,通常它们都出现在一些标志的右上角或右下角,“TM”表明声明该标志是作为商标使用,而“R”则表明该标志已经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我国法律对R的使用有明确的规定,但对TM的使用和管理没有规定,只要是经营者想告知他人某标志是其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无论该标志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都可以使用 “TM”标识。但必须明确的是,“R”作为注册商标特殊符号,只有在商标正式注册后才能标注,否则就是假冒商标,会受到处罚。带“TM”标识的商标如果跟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构成对其他商标侵权,也会受到处罚。还有,带“TM”标识的商标如果不及时注册,其他企业抢注了这个商标,那么他人抢注的商标正式注册后,这家企业也不能再使用这个带“TM”标识的商标,否则就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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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转商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转公,其条件是什么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各省市规定不 一,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当面核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内容并签署确认。
商转公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商转公,其条件是什么 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限为住宅,下同)、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 申请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各省市规定不 一,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均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原购房合同复印件及房地产证复印件;预售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地产证的,可以不提供房地产证复印件; (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应当提交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指定的业务网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当面核对商转公贷款申请表内容并签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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