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中国现行劳动法中明文规定了的:是针对在职妇女孕期前后的休假的待遇,并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规定假期的时间。那么产假中还包括难产假,难产是什么呢?难产是指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孕妇生产延长,并且不能顺产,那么现在难产假还有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律图将会为您做最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产假的相关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什么叫难产
难产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产妇分娩时间延长,不能顺利产下胎儿而出现的一系列临床表现。只要不是顺产的都属于难产,刨腹产属于难产。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关于难产的相关规定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女职工产假有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组成。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适用于所有女职工;延长产假由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适用于合法生育的女职工。128天产假是否包括难产增加的假期,女职工可以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所在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自行计算。
以上就是律图为您做的关于难产假还有吗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在我国法律的现行规定中,难产假还有,并且难产的应该增加产假15天,以及关于产假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你想咨询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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