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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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做出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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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因为共同房产的分割引发更多的纠纷。其实只要您了解了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后您就会对该问题有了清楚的认识。下面律图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一篇文章,以供您学习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时,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同意分割房产,另一方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做出共同房产分割。在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坚决不执行判决,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对判决做出强制执行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房屋分割的原则和方法

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当事人的约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在处理中应当秉承一些原则和方法。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平等的享有分割权。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来源和双方的贡献大小,双方均享有依法分割的请求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护弱者、保护妇女的权益这一基本原则在《婚姻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就目前社会现状而言,妇女从总体上经济收入和独立谋生的能力与男性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分割时适度给予妇女较多的财产份额,可以使妇女在离婚后能够有更好的生活保障。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将房产作为对正常生活影响较大的财产种类分割给女方可以更好地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对一些门面房、商铺等经营性用房,在分割时应在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的前提下,注意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无论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原则上应判决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体现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的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共同债务;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逃避应承担的扶养抚养赡养义务

5、兼顾婚姻主体的特定情形。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6、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对于共同财产的房屋分割,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变价分割,即在双方均不主张取得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将共有财产拍卖、变卖,对多的价款进行分割,双方各自取得应得份额;二是作价补偿,即一方主张共有财产,一方不主张,取得财产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如双方均主张且情况相当时,可在征求双方意见后采取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于诉讼离婚时原告不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建议您在遇到此类情况是一定要明确自己的权益,可以先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到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要求分割共同房产部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长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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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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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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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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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审中发现遗忘必要诉讼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再审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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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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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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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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