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从质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质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债权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物权合同系指当事人以物权变动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质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质押权的协议,质押合同应属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ArticleTitle}

一、我国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2000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1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 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上述规定构成了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渊源,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进行了明确。

二、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分析

从质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质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民法上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专指债权合同。广义合同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债权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物权合同系指当事人以物权变动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质押权属物权的一种,质押合同是抵押人抵押权人设立质押权的协议,质押合同应属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从质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随主”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虽然在民事实体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是主从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0条 “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的规定,在诉讼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存在主从关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就可以对质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

抵押合同的内容上分析,抵押合同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对于抵押人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称为物上担保人,在抵押权依法设定后,抵押权人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仅限于物权关系而没有债权关系。物上担保人对抵押权人负担的责任为物的责任,仅以其提供的抵押标的物为限对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也一样。即使对于债务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所享有的债权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仅是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权,并非请求抵押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不满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综上,通过列举法律规定,再从质押合同的法律性质和内容上分析,质押合同明显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他的内容亦不符合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必须具备的内容,因此公证机关物权对质押合同强制执行进行公证。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盘锦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50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8****700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78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522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质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股权质押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先查询其公司类型是否符合股权质押类型,具体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然后法院可以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也具有优先购买权,法定期限内不行使的,视为放弃购买。更多关于股权质押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屋抵押无力偿还会被强制执行吗
若房屋抵押贷款后因种种原因无法偿还所产生的债务,且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该房产有可能会面临被强制执行的境地。在此种情形下,如债权人经过合法诉讼程序最终胜诉,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但债务人依然无视其义务,拒绝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便可行使强制执行权。而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为求尽快偿还债务,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可能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拍卖或变卖处理。
11浏览 2024-10-15
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 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04浏览
强制执行 质押
10w+浏览2024-10-18
股权质押后会被强制执行吗,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股权质押后会被强制执行吗,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房子抵押后无力偿还怎么办会不会强制执行
当房产作为担保进行了抵押贷款之后,如若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本息,那么该房产便极有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在此情况下,债权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追偿债务,经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倘若债务人仍旧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其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向相关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以处置抵债标的物—即这栋房产。然而,在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将充分考虑到债务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他们拥有足够的居住空间。
0浏览 2024-10-21
股权质押强制执行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 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94浏览
质押强制执行
10w+浏览2024-11-26
抵押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抵押合同能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质押 强制执行
10w+浏览2024-11-27
能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br/>依据《公证程序规则》<br/>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br/>(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br/>(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br/>(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br/>(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br/>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br/>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br/>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br/>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br/>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br/>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br/>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br/>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br/>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br/>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br/>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br/>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br/>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br/>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br/>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br/>(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r/>(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br/>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br/>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br/>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br/>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62浏览
质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10w+浏览2024-10-17
能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强制执行公证吗<br/>依据《公证程序规则》<br/>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br/>(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br/>(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br/>(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br/>(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br/>什么是强制执行公证<br/>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br/>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br/>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简称“强制执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无疑义的追偿贷款、物品的文书(如还款、还物协议、借款合同、民间抚养、赡养协议等)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公证活动。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偿还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原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不经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强制执行。<br/>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br/>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br/>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br/>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br/>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br/>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br/>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br/>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br/>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br/>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br/>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br/>(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r/>(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br/>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br/>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br/>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br/>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51浏览
股票质押强制执行
10w+浏览2024-10-2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0****226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88****78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293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