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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起实施)对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
一般理赔期限是2年,过了期限保险公司就不受理了,要理赔只能通过诉讼。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其中就涉及到了受到人身损害的情况下诉讼期限是多少,还有保险理赔的相关方面。其中需要遵循的法律条文就有《保险法》等。其中的相关条例视情况而定,如果就这方面有任何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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