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面租房合同怎么写
门面租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
2、 对合同标的物(某门面)的描述及用途;
3、 该门面的租赁期限;
4、 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等;
5、 设施及费用承担;
6、 甲方责任和义务;
7、 乙方责任和义务;
8、 合同的解除;
9、 违约责任;
10、 其他补充约定;
11、 双方签字盖章、写明联系方式并注明日期。
二、门面租房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门面租房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门面租房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门面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门面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二)门面租房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门面租房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门面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门面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门面使用权,故该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三)门面租房合同具有临时性。
门面租房合同让渡的是租赁门面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门面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门面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门面的改良。因此,《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门面租房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也就是说,租房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需要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门面,而且交付的门面也需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故而,合同的规范性是不容忽略的。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门面租房合同怎么写”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黄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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