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法律界,姜凯文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托付的法律专家。他毕业于山东大学,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已执业逾5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3103。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务的担任者,姜凯文律师在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深耕细作,成果斐然。
姜凯文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及民商事相关案件390余件,尤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方面有着极高的造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80%,且多次成功取得不起诉、缓刑等理想成果。同时,他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细分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始终秉持“忠于委托,极致专业”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下面为大家分享姜凯文律师办理的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撤回起诉案。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艾XX与李XX在购买镀锌卷的过程中,与多人订立合同,先支付部分货款获取信任,后因履行不能逃匿,涉案数额较大。这起案件对于被告人来说,面临着严重的刑事指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面对这样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案件,姜凯文律师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辩护工作。他指出,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言辞类证据可以看出被告并无此意图;交易时被告具有履行能力,采购是为了扩大经营;应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被告出现经营问题继续经营是正常选择,其经营目的不应认定为犯罪目的;被告坚持还款并出具欠条,没有躲避债务的意图;未及时还款是经营不善和市场因素导致,并非主观意愿。同时,在交易时被告人没有虚构事实的行为,受害人也不存在错误意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此外,姜凯文律师还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该案被害人均可得到民事救济,不应过度干预,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犯罪。
经过姜凯文律师的不懈努力,案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决定对被告人艾XX、李XX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并补充侦查后,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艾XX不起诉。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姜凯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精准地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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