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7-10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1、行纪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
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行纪人为维护正当权益,一般会在行纪合同中会明确行纪人的留置权。如果发生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情况,行纪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委托物进行处置。那么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具体有哪些?行纪人的权利义务又是什么?律图小编通过下面这篇文章来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1、行纪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

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

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

二、行纪人的权利

1、索取报酬的权利。

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当行纪人完成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时,委托人有支付报酬及相关费用的义务,《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直接参与卖出买入活动权。

《合同法》第四百十九条规定“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行纪人按照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处分权。

因委托行纪物的原因可能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害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行纪物,《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提存和留置权。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人不能卖出或者委托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能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品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是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行纪人的义务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2、直接履行义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负担行纪费用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委托物处置的义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综上所述,留置权是行纪人处理委托人违约的重要法律保证,当然,行纪人不能随便行使留置权,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必须是在委托人不支付报酬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因为留置权对于行纪人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务必在合同中给与明确,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莱芜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键咨询
  • 166****4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0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0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8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88****66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455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75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债权人占有留置物是依据合同的规定合法占有,非法占有或强行索债取得的财产不能成为留置物;2、留置权只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合同,不能滥用留置权;3、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3浏览 2025-01-17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要具备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要具备什么条件<br/>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是否需要通知债务人有两种情况:<br/>1、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宽限期,即当事人约定了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该宽限期经过后,债权人无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直接行使留置权,就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br/>2、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则必须先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而不能不通知债务人宽限期,就直接变现留置物。<br/>相关法律可参考:<br/>《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br/>第二百三十六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一百一十三条债权人未按担保法<br/>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义务,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的,应当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直接行使留置权。<br/>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br/>债权人如何行使留置权<br/>留置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br/>债权人留置的财产是其依合同占有的与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的动产。<br/>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只能在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债务。<br/>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一个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br/>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妥善保管留置物,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35浏览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10w+浏览2023-09-25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已到期;2.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动产的占有和债权的发生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具有牵连关系,又称牵连性);4.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商事留置权(企业之间的留置)而言,则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42浏览 2024-10-09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10w+浏览2024-03-05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哪些条件?
行使留置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已到期;2.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动产的占有和债权的发生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具有牵连关系,又称牵连性);4.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对于商事留置权(企业之间的留置)而言,则不要求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谓商事留置权,是指就某种商事特定关系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动产享有特别留置权,以担保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35浏览 2024-10-08
行纪人行使留置权所需条件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29
行使留置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留置权不具有专属性,留置权具有从属性.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确定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2、通知债务人于确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义务。
46浏览 2025-01-03
留置权人行使权利还要具备四个条件
1、债权人已为通知。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对宽限期未作约定的,在留置权产生之后,留置权人应当将已经留置其动产和债务履行宽限期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持续占有留置物。留置权成立后,债权人失去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的,留置权将有可能归于消灭。 3、宽限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4、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限制留置权行使的情形。
47浏览 2024-09-27
我有一个朋友,他买了一批货物,但是在过海关的时候被扣下了,但是他们为啥要扣下货物呢,所以现在我想问问行使海上留置权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海上货物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用来确保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一种形式。但船方要想利用它达到保护、实现自己权利的目的,一定要对这个权利有一个充分的认识,不能随时随地毫不限制地行使这项权利。根据我国法律及国际惯例,行使海上货物留置权应具备下列条件:<br/>  <br/>1.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海上货物留置权是由于债务人在海上运输或海上活动中没有履行其应付款项的义务,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赋予债权人留置货物的一种权利。<br/>  <br/>2.债权人必须占有留置的货物,海上货物留置权的产生,是以占有为前提的。假如债权人没有占有所留置的货物,留置权也就不存在。<br/>  <br/>3.留置的货物必须属于债务人的财产,留置权是一项债的担保物权,确保债权的实现。作为债权,是债权人向特定的债务人提出的请求权,而不能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请求履行,不能对抗第三人。所以债权人不能留置非债务人的货物,否则构成非法留置,侵犯货物所有人的利益。<br/>  <br/>4.必须在合理限度内留置货物:所谓合理限度,是指留置的货物价值与所拖欠的债务数额应该构成合理的比例。一般应略大于所欠的款项,至多不能超过债务数额的一倍。这样,既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又可防止因留置货物而导致收货人损失的扩大。另外,有关债务必须是债务人已到履行期限,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
15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行纪人的留置权行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35****786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1****383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576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