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姜凯文律师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他同时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济南中心主任、盈科山东区域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姜凯文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执业年限已超过五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五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姜凯文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三百九十余件。其专业领域尤为专精于经济类犯罪案件,该类案件在其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占比约百分之八十,并多次取得不起诉、缓刑等结果。他同时在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姜凯文律师曾荣获盈科全国十大无罪案例、盈科全国十大刑民交叉典型案例、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盈科卓越律师、盈科全国百名青年新锐律师等诸多荣誉。他还兼任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山东省人民广播电视台《周末说法》等栏目特邀嘉宾。其执业理念为“忠于委托,极致专业”。
二、主办案例
在艾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姜凯文律师担任被告人艾XX的辩护人,最终成功促使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案情显示,20XX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艾XX与同案人员李XX为购买镀锌卷,先后与多名受害人订立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艾XX等人收到了全部货物,以先支付部分货款的方式获取信任,后因履行不能而逃匿,致使受害人无法与其联络,涉案数额较大。案发后,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了十年以上的量刑建议。
姜凯文律师在一审阶段介入本案辩护。他的关键作用在于,通过深入剖析案情,系统性地从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两个层面构建了无罪辩护思路。首先,在主观方面,姜凯文律师重点论证被告人艾XX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他梳理了相关言词证据,指出被告人在交易时具有履行能力,其采购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出现经营问题后,继续经营是经营者的必然选择,不能将此等同于犯罪的间接故意。律师还强调,被告人曾坚持还款并出具欠条,未及时还款系由经营不善及市场因素导致,而非其主观上意图躲避债务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其次,在客观方面,姜凯文律师论证了被告人在交易时没有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受害人亦不存在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的情况,因此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最后,姜凯文律师从刑法基本原则角度提出辩护意见,强调刑法应保持谦抑性。他指出,本案纠纷本质上属于经济纠纷,受害人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司法机关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避免刑法过度干预民事经济活动。
经过法庭审理,公诉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与补充侦查。最终,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人艾XX、李XX的起诉。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随后,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书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艾XX具有犯罪动机和目的,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艾XX不起诉。
通过姜凯文律师的专业辩护,成功辨析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法律界限,在一审阶段即扭转了案件走向,使被告人艾XX避免了十年以上的重刑判决,最终获得了不起诉的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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