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丁云龙律师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执业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地区为赣州,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他已执业逾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专精于无罪辩护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案件领域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行政案件达120件。此外,他还担任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等职务。他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办理每一个委托案件。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
此为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5)赣XX民初XXXX号,由江西省X市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未签订书面合同,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共计14.5万余元及利息。被告则提出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
原告委托丁云龙、魏X律师代理本案。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厘清权属与代理关系,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其次固定租赁事实证据,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有效应对反诉风险,针对被告的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
3.具体法律行动
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收集了《委托协议》、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等证据。在法律文书撰写和庭审辩论中,律师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清晰阐述原告的诉求和理由,针对被告的主张进行有力反驳。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
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确权定责解决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有力组织证据锁定租金起算时间,精准适用法律化解对方索赔,灵活务实的策略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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