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财产分割,首先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一致按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常见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二、妻子离婚如何分房产财产
离婚时房产等财产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房产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则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对于夫妻共同房产,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法院应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妻子离婚如何要回房产
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若该房产为妻子个人财产,不存在要回问题。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多种情况。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一般会平均分割。妻子可通过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大、对方有过错等争取多分。
若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但购房款有部分来自他人赠与且明确只给妻子一方,妻子可主张该部分为个人财产。
若涉及房产增值部分,妻子可根据自己在婚姻中的投入及房产增值原因等因素,要求合理分割增值部分。
若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妻子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该房产。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在探讨妻子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时,除了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原则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关注。比如,如果妻子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义务,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予以多分。另外,若丈夫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妻子财产的行为,对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分割完毕后,若涉及房产过户等问题,又该如何办理呢?若您对妻子离婚分割财产相关事宜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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