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再审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再审需依以下程序:首先,申请再审。当事人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特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需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其次,法院审查。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最后,再审审理。若裁定再审,法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可上诉;原来是二审的,按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
二、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是否可以分
离婚财产分割时,子女一般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主体为夫妻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家庭财产中包含子女财产,如子女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子女个人,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另外,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将部分或全部财产赠与子女。
三、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分割财产。法院分割财产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双方实际状况,也会有不同处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在诉讼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当我们梳理清楚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再审的程序是什么之后,还有两个与再审紧密关联的实际问题值得关注:一是申请再审需满足哪些法定情形?比如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审判人员存在枉法裁判等,并非所有不服判决的情况都能启动再审;二是再审期间原判决是否停止执行?通常再审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但如果存在可能造成难以弥补损失等特殊情形,可申请法院裁定停止。实际操作中,证据收集、情形判断等细节常让当事人困惑,若您对离婚财产分割再审的具体流程、材料准备或上述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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