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夫妻现金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现金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定现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现金属于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现金等则属个人财产不分割。
对于共同现金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分割协议。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另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现金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时夫妻所欠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所欠债务的处理,需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一般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等,则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三、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现金财产如何分割,除了明确的分割原则外,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延伸问题:一是若一方隐匿、转移现金,另一方如何举证追回?根据《民法典》,隐匿财产的一方可能少分或不分,但普通人常因缺乏证据收集技巧陷入被动;二是现金分割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需用分割后的现金清偿?比如房贷、共同经营欠款,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再合理抵扣,避免后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离婚现金分割纠纷,或对隐匿财产举证、债务清偿衔接有疑问,别让模糊问题影响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细节,高效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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