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有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赔偿年限为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二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三是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此外,还可能包括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中的起诉有时限吗
交通事故起诉有时限,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比如事故发生后伤者当即知晓权利受损,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日起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若在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维权。
三、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什么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间接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停运损失,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事故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可获赔偿。二是经营损失,事故导致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期间的合理经营利润损失可索赔。三是贬值损失,事故使车辆受损严重,即便修复后其市场价值降低的贬值部分,在一些情形下也能主张赔偿。需注意,主张间接损失赔偿时,要证明损失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且损失是合理、可预见的。赔偿通常先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按约定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当我们关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有什么时,除了常见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还有两个容易让人困惑的细节值得留意:一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需结合被扶养人年龄、扶养人人数及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等因素,不少人常因对计算基数不了解而误判赔偿金额;二是死亡赔偿金的近亲属分配问题。法律虽未明确具体分割比例,但实践中常需考虑与死者的亲密程度、经济依赖度等,容易引发家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困惑,或是对赔偿款分配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解答,避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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