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后是否仍可分得财产
离婚后有可能分得财产。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当事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分割。
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对隐藏、转移等行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也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是否能找小三追回财产
离婚后能找小三追回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共有,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时,夫妻应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小三,该赠与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
即便已经离婚,原配偶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小三,要求其返还财产。起诉时需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财产的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明赠与事实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后,若小三不返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是否能起诉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能起诉支付抚养费。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若离婚时协议约定一方支付抚养费,或法院判决中明确了抚养费支付,而支付方未履行,另一方可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其支付。若离婚时未处理抚养费问题,直接抚养方也能以子女作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请求对方支付。起诉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离婚后是否仍可分得财产,并非简单的“是”或“否”,实践中常见两种可主张分割的情形:一是离婚时未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二是离婚协议遗漏了部分共同财产(如未登记的房产、未披露的股权等)。根据民法典规定,您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情形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但需注意,证据收集(如对方银行流水、房产登记记录)、诉讼时效认定等细节易出现疏漏,若您正困惑于“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分割条件”“怎样固定有效证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思路、精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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