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拘后多久开始执行相关措施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并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应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情形消失后应立即通知。
如果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二、刑拘后多久报给检察院批捕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刑拘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检察院应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拘后报检察院批捕的时间,普通情况是3天,特殊情况延长1至4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天。
三、刑拘后多久家属可以会见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依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家属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拘后多久开始执行相关措施?除了刑拘本身的时间节点,后续的关键衔接也需留意。比如刑拘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至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情形还可延长至30日;期间侦查机关会依法开展讯问、调取证据等工作,符合条件的还可能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些时间节点与操作直接关联案件走向,若你对刑拘后的提请批捕流程、强制措施变更条件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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