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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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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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有房产证或居住证如果要申请一般纳税人,房子最好大点,因为税管员要去看场地的。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最近几年,虽然国际上经济波动比较大,但是我国的经济形势一直很好,我国新成立的公司也越来越多。成立公司要先注册,注册了才是一家合法的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才不违法。那么,成立一家公司都需要什么材料呢?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呢?律图为您解答。

一、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二、注册流程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

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注册资金法规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

上文中详细的介绍了成立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公司注册的流程。我国法律对公司的名称有具体的规定,公司起的名字时要符合要求才可以。公司成立的过程中需要跑多个部门办理各种手续,最好能聘请专业的律师,能够节省很多时间。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贵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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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核材料罪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本罪的对象限于核材料。核材料是核燃料、核燃料产物和核聚变材料的统称,最常见的如铀、钚等可发生原子核裂变或聚变的放射性材料。核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但不包括含铀、钚等元素的原矿石。
2、本罪行为的具体表现与武器、弹药罪完全相同,也有三种,行为人只要有其中之一即可。
3、核武器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以武器、弹药罪定罪处罚。
4、本罪与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区别主要有两点:一是对象范围不同。本罪限于核材料,而后者还包括核材料以外的其他危险物质;二是后者不包括将核材料运输进出境,也不包括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买卖核材料以及直接向人收购核材料的情形。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审查借贷案件的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债权人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2、受委托代为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3、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4、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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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案件立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状
写明原告、被告的名字、性别、籍贯、民族、出生年月日、和住所地。需要写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写清楚,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为什么离婚等情况写明。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如果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会核对原件。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如果你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她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
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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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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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的材料来源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刑事诉讼法108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
举报:是检举和揭发的总称。所谓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3、犯罪人的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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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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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申请再审人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二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判决、裁定、调解书系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
提交以上
(1)至
(4)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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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离婚案件立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写明原告、被告的名字、性别、籍贯、民族、出生年月日、和住所地。需要写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写清楚,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为什么离婚等情况写明。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如果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核对原件。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如果你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她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
3.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4.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起诉离婚怎么立案材料
[律师回复] 关于起诉离婚怎么立案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4、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6、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8、案件受理费
9、《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1、确定管辖法院。
2、立案大厅取号,带齐起诉所需材料面见立案法官。
3、受理审核。
4、交纳案件受理费。
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
原告拿着交款通知书法院留存联和银行开具的白色缴费单据,到法院的收费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法院的收费窗口将交款通知书和白色缴费单据收回,在给原告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式三联,原告将其中两联交给立案法官,将“交款人联”自己收存。立案法官收取原告的立案材料和两联《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后,立案完成,法院受理该案。
离婚诉讼情形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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