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办律师,在南通海门地区的法律服务领域颇具影响力。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样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具备远超传统法律从业者的优势。
在专业领域上,沈杰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够从众多细节中精准梳理出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帮助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在劳动争议纠纷中,他善于通过非诉谈判和司法诉讼等方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遭受损失。他还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参与诉讼,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沈杰律师执业已超4年,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达300余起,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比如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为多家“独角兽”企业策划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防范,有效避免企业因人事争议造成的损失。此外,他还精于复杂家事与遗产规划,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
沈杰律师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得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他秉持着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在婚姻存续期赠与纠纷一案中,汤XX与江XX于19XX年5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3年3月至2025年2月,江XX与吴X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江XX通过微信向吴XX转账292586.58元(含“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义款项),还为吴XX支付机票6353.90元、景点门票420元,合计299360.48元。吴XX辩称对江XX已婚不知情,款项多为代付、工资或江XX自用消费,还主张抵扣为江XX购物款、社保及公司亏损款,但江XX否认雇佣及公司亏损,认可与吴XX的不正当关系及部分赠与事实。
沈杰律师作为汤XX的代理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精准梳理了江XX的转账及消费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吴XX关于“款项非赠与”的不合理抗辩。他明确指出特殊含义款项及专属消费的赠与属性,助力法院厘清抵扣范围。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江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扣除吴XX向江XX转账4113元、为江XX购物款5465.32元及保险费4108元后,判决吴XX向汤XX返还285674.16元,有效维护了汤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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