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女性,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她拥有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孙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执业年限超过7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青岛。
执业以来,孙律师始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其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方面。她成功办理了超过300件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凭借出色辩护策略和严谨工作态度,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孙律师还担任青岛市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积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此外,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犯罪嫌疑人马XX是否主观上明知自己协助取现、转账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行为是否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案件于2023年12月5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孙伟伟律师第一时间介入。她通过详细查阅卷宗,认为马XX是受上游犯罪分子蒙蔽实施行为,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思路。
3.具体法律行动:孙律师要求马XX根据指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结合在案证据撰写法律意见书并提交给办案检察官。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孙律师再次查阅补充卷宗材料,认为仍不能认定马XX构成犯罪,进一步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2024年4月3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认定马X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不予起诉。此案件体现了孙律师在刑事案件办理中,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受蒙蔽参与犯罪的案件辩护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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