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7-25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ArticleTitle}

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来讲,要是自己怀孕生产或配偶怀孕生产的,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报销生育所支付的费用。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数额不同,今天我们一起看一下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吧。

一、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二、上海的女职工怀孕生产享受什么待遇

生活津贴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2009年起生产或流产的生育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按2892元计发)。

(二)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医疗补贴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要是在上海地区工作的女职工怀孕生产或者男职工的配偶怀孕生产的话,则可以就生育的支付申请进行报销。至于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上文作出了简要的介绍。同时在怀孕期间女职工还能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一键咨询
  • 151****7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海生育险报销标准2024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6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10w+浏览
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二、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上海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二、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上海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本人有效身份证。2、《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生育医学证明》。4、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生育险如何报销,能报销多少?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10w+浏览
上海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上海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深圳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一)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7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上海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二、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我现在刚生完小孩,想要报销生育津贴。不知道能报多少,想要问一下上海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的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就可以申请 (补充说明:1.生育保险待遇是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一是享受待遇的上月按时足额缴费,二是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两者缺一不可。
2、住院分娩的费用报销要求也是)
3、按照新规定,需要累计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关待遇报销与津贴。
在新政过渡期(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参保人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中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顺产3000,剖腹产4000.但是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或排胎、分娩时的上月未能按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享受以上生育医疗待遇;
2、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30%支付;
3、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按以上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4、生育津贴待生育保险缴费累计缴满12个月后发放。
申请流程:首先要到医院建档,建档就是开产检本。开产检本有个问题来啦,那就是开产检本时的那些费用是不能报销的,开产检本时要做唐氏早期筛查,验血验尿等,大概费用在1000左右,不过好像有做婚前孕前检查好像不用那么贵,产检本办理后,带夫妻双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计生服务证(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我办理的时候是需要的)社保卡到社保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办理完毕后在社保局的终端机选定产检医院及输入银行卡号,PS:《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和受理通知书原件一定要保管好
办理好证明后要到医院做登记,我是在小榄人民医院产检并生产,如果准妈妈们都是在小榄医院的话,就带证明和产检本到妇幼中心二楼的护士站登记,然后每次产检都要和医生说自己有生育险,如果你不告诉医生,医生没有剔选也是不能报销的
生育报销:到时候生产完毕后,办理出院手续结算时要把《生育医疗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出示,医院会把这份证明给收取的,然后直接刷社保卡报销
生育津贴发放时间:如果生产时已经买满一年的,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比如1月份生,到三月份时一次性把1月和2月的发放到卡内),自动划拨相应生育津贴到已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内,如果生产时未够一年,等到累计满12个月次月起,自动划拨相应生育津贴到已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上海生育险要交多少才能报销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上海市对于生育险交多少钱没有具体的限制,只要连续交满12个月就可以报销。
10w+浏览
上海市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二、上海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记录; 6、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 7、原始发票; 8、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十三条(津贴、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第十五条(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
申请人只要携带如下资料到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本人有效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医学证明》、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及其它相关材料。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生育保险 > 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是多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