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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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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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有很多种方式,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征。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的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送达方式。因为送达回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说更具有法律的色彩。那么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都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回证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委托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转交送达之一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转交送达期间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并且法院会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而选择不同的送达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就很容易的达到送达的目的。所以建议先了解一下送达方式,在尝试着关于深入理解送达诉讼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洛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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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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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方式有几种方式送达
法律文书送达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或者是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一般如果无法找到受送达人的下落的时候,就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发出30日后,自动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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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直接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 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 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 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 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 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 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 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⑤ 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
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 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
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③ 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④ 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① 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
② 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
③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
④ 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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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老公前段时间因为交通肇事被公安部门给传唤了,下达传唤证的送达方式是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传唤证必须当面送达
传唤的性质:
1.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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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讯、传唤和拘传乍看上去有些相似,三者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呢
传讯是指司法机关传唤案件当事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接受讯问。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命令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特定人于指定时间到案所采取的措施。传唤的目的是使诉讼程序按计划进行,弄清案情,使案件得以正确及时地处理。传唤须用传票,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传唤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并要依法送达。受传唤的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上规定的责任。
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强制受传唤人到案的措施。在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于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可以拘传。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人,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拘传。所以刑事诉讼中的拘传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拘传。
在司法实践中,传讯与传唤基本上是通用的,无严格界限,即传讯亦称为传唤。拘传和传唤都是使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到案接受审讯的一种方法,但二者有区别。拘传是具有强制性的,是由司法机关强制被拘传人到案;传唤则不具备强制性,它只是要求被传唤者在接到传票后,自行到案受审。另外,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传唤也经常用于证人和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而拘传只适用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及现行犯。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因为偷税漏会被发现了,要被行政处罚了,行政处罚电子送达方式有吗?
[律师回复]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理人或书面指定的代收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等其他单位人员到场,对送达情况和过程予以见证,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行政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拒绝签收或盖章的,按照上述程序适用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应通过国家法定邮政部门,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并将邮寄回执留存放入档案。

(4)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行政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如何理解送达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理解送达送达的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有关收件人的一种诉讼活动。送达是公、检、法机关的诉讼活动,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件,如传票、通知书、书、不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等,送达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或单位。送达可以使收件人了解诉讼文件的内容,可以按照法定时间和程序参加诉讼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同时送达也是使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根据这一规定,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件挂号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件的送达方式。特殊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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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送达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送达回执送达包括: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交送达6、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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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有关收件人的一种诉讼活动。送达是公、检、法机关的诉讼活动,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件,如传票、通知书、书、不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等,送达的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或单位。送达可以使收件人了解诉讼文件的内容,可以按照法定时间和程序参加诉讼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同时送达也是使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根据这一规定,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收件人本人不在,由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代收。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司法机关代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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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送达方式有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一般送达回执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六种方法,但其中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邮寄送达以及直接送达,按在签收的时候需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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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和人打了官司 我是送达人 现在正在等待判决书的送达 想问一下什么是送达人 文书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现行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有6种,分别是: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执行送达任务的司法警察或书记员,将应当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收日期即送达日期。诉讼文书以直接送达为原则,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直接送达:
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不可留置送达)
4、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注意:离婚案件的诉讼文书,如果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在时,不宜交由另一方当事人签收。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注意:
1、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2、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法院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3、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以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说明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
委托送达一般是受送达人不在受诉法院的辖区内,直接送达有困难时适用,且接受委托的必须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需要委托送达时,应当出具委托函,将委托的事项和要求明确地告知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并附送达回执。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执交邮局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执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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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执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1、送达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有关机关和单位的诉讼活动。2、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法将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凭证。送达回证是司法机关依法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是计算期间的根据,是送达程序的必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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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一式几份?
送达回证是每个当事人都有的,应该是一式一份,就是说一个案件中,原告有一份,被告有一份,但是这个回证只是给你签了名后,法院就收回的,不会交给原告或者是被告持有的,是法院存档用的,预防以后当事人说没收到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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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
直接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包括起诉书、免予起诉书、裁定书和判决书等,应当直接交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由其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收。
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绝接受或拒绝签名、盖章时,由送达人邀请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其住处,且在送达证书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由有关人员签名。
委托送达:对居住外地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由受诉人民法院委托应受送达人居住地辖区的法院代为送达。对不在中国居住的当事人送交诉讼文书,分别情况,可以委托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代为送达,依协议委托外国法院代为送达,或通过外交途径送。
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和委托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对住在外国的人采取邮寄送达,以该住在国不反对邮寄送达为限。公告送达: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采取张贴通告、登报或广播的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时起,法定期限届满发生送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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