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院立案后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法院立案后,通常需缴纳案件受理费。这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的费用,财产案件依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交纳,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一定费用,侵害人格权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收费。
若需申请保全,要缴纳申请费,该费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规定标准交纳。此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当事人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交纳。这些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部分情形下双方按比例分担或由申请人负担。
二、法院立案后一直不审理咋办
法院立案后一直不审理,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联系,询问案件进展及未审理原因,可能是案件排期等客观因素。若因特殊情况导致审理延迟,法官会说明情况。
其次,可向法院的立案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协助了解进度并督促尽快安排审理。
若经了解发现存在违规拖延情况,可向法院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督问责。
还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督促法院依法及时审理案件。
三、法院立案后先给原告还是被告传票
法院立案后通常会同时向原告和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一般被告收到的是传票,原告收到的是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并非传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
实践中,因送达情况不同,原被告收到文书时间可能有差异。若能顺利送达,法院会按流程及时分别送达;若遇到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需通过公告送达,被告收到传票时间会晚于原告收到受理通知时间。
法院立案后需要缴纳哪些费用?除了常见的案件受理费,还可能涉及申请费(如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公示催告等事项的费用),以及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产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补贴等费用。需注意,法院立案后会出具缴费通知书,明确7日内的缴费期限,逾期未足额缴纳且未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可能按自动撤诉处理。此外,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非财产案件按件收费,不同标的额对应的费率有明确规定。若您不确定案件具体缴费项目、计算方式,或是遇到缴费逾期、缓减免交申请等问题,别让费用耽误案件进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精准理清,顺利完成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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