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赔付后,若之前未主张伤残赔偿或有新的伤残情况,仍可能再获赔偿。若首次处理赔偿时未进行伤残鉴定,之后经鉴定构成伤残,可依据伤残等级主张相应的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此外,若因事故引发的伤残后期出现新的治疗费用或功能障碍加重等情形,也能就新产生的合理费用要求赔偿。但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伤残鉴定报告、后续治疗的病历和费用清单等。同时,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二、交通事故赔完对方起诉应如何处理
当交通事故赔偿完毕后对方又起诉,首先要积极应诉,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了解原告的诉求和主张的事实理由。
然后仔细审查之前的赔偿协议,看是否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若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可向法院主张该赔偿是双方对事故赔偿的最终处理,对方不应再就同一事故重复索赔。
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如赔偿协议、支付凭证、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用以证明赔偿的事实和合理性。在庭审中,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进行答辩。若对方有新的合理诉求和证据,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应给予相应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天数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天数在不同赔偿项目中有不同计算方式:
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单据等确定治疗天数,以此计算赔偿。
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总体而言,赔偿天数的计算多依赖于医疗机构证明,部分情况需结合鉴定意见。
交通事故赔付后,伤残还能再获赔偿吗?其实这取决于赔付是否覆盖了全部伤残损失,比如若赔付时未对后续可能出现的伤残加重情况、长期康复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更换费等做明确约定,后续仍有再获赔的空间。另外,伤残等级鉴定的时机也很关键。若赔付时仅做了初步鉴定,后续发现新的伤残等级或原有等级提升,也可能补充主张赔偿。这些细节容易被忽略,若您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伤残后续赔付、鉴定补充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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