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段时间我欠了一笔钱,现在要用我的地来偿还,请问有关征地补偿协议第三方担保抵押合同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合同各方: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丙方(抵押人):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诚信,特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450000 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3个月,自2014年04月 25日起至 2014年 07月24 日(实际交付借款日与本合同期限起始日不一致的,从实际交付借款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18 ‰。从甲方交付借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款之日止计息,利息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第四条出借人付款方式:本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将出借金额人民币 450000 万元(大写:肆拾伍万元)通过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打入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
银行账号:
用户名称:
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
银行账号:
用户名称:
甲方将出借款项打入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后,甲、乙、丙三方一致认可,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放款义务,同时,甲方须保留相关银行凭证作为履约依据。
第五条付息方式:按月付息。每月的 25 号前借款人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利息应由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打入上述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
借款人须保留每次银行相关凭证作为支付利息的证明,出借人应保留每次收到的银行相关凭证作为借款人付息的证据。
第六条借款人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到期后借款人应将所借款项通过上述借款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打入上述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
借款人须保留每次支付的银行凭证(必须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银行账户)作为还本付息的依据,借款人将所欠款项打入上述出借人账户后,视为乙方该期款项已归还。
借款人和出借人特别约定: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应为借款人还款、付息或者还款付息的唯一账户,借款人只有将所借款项及利息打入出借人指定银行账户(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账户)视为借款人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还款付息义务。
第七条借款用途:乙方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乙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款项的来源合法。在借款期限内不得随意抽出或调用出借款项。
2、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3、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包括任何一期出现逾期付息;
(2)乙方、丙方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乙方、丙方失踪、死亡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
(4)乙方提供的抵押物面临灭失、价值降低、拆迁、毁损等情形的;
(5)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7)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臵资产等情形;
(8)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乙方结清后三个工作日配合办理结清手续。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投资经营的公司欲发生转让、变更等均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证券的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3、合同签署后,双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在申请借款时,应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5、乙方应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
6、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发生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事件时,乙方应当及时全面的告知甲方。
第十条担保形式: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房产抵押给甲方用于担保上述债权。
1 抵押人自愿为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如需到有关部门另行签订有关《抵押合同》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2本抵押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为实现债权而产生费用。
3 本抵押担保的期限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出借人的检查。
6 抵押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抵押人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抵押人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
证其对抵押物的所有权的始终合法有效。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未曾在抵押物上设臵任何担保。抵押物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争议,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
(2)抵押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如抵押人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未经出借人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或以其他任何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处臵抵押物。
(6)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出借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出借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者由抵押人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抵押人应配合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下贷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借款人、抵押权人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臵、变现抵押物时,如抵押物为房产,抵押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属自愿搬离并腾空抵押房产,并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7、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面积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甲方。
8、丙方保证抵押物上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如果因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甲方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10、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