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二胎申请流程
1、申请:凡符合计划生育二胎条件的,本人可提出申请。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准备所需材料,交至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2、受理:材料齐全,当场出具《再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出具《补正再生育申请材料通知书》,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
3、审查与决定:乡(镇、街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之日30日内审批完毕,符合条件的,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发至乡(镇、街道);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4、送达:乡(镇、街道)自收到《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之日起7日内送达申请人。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在作出决定7日内将《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申请二胎需要的材料证件
1、《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一式二份(在所在乡镇计生服务所或县计生局政法股领取);
2、夫妻双方有效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一孩《出生医学证明》、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一孩非婚生育后没有服务手册,需提供依法处理完毕后的材料)、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证明材料;
3、女方两张免冠一寸相片;
4、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一份);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证明材料(一份);
6、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者属于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再婚者属于丧偶的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7、第一个子女属于病残的,需经市级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医学专家鉴定后,再提供市级人口计生委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第一个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8、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有关证明材料;
9、属于夫妻中女方属于农村居民,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双女户招婿,安排其中一个)的,提交其证明材料;
10、属于婚后不育,并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又怀孕并要求生育的,提交其证明材料;
11、属于独生子女死亡的,提交其证明材料;
12、属于夫妻双方属农村民民,同胞兄弟均已婚,其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提交证明材料;
13、属同胞兄弟中只有一个结婚,其余均已超过45岁尚未结婚的,提交证明材料;
14、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提交证明材料;
15、跨县办理二孩生育手续需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对“单独二胎申请流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虽然国家允许生育二胎,但是也是有条件的,只有最少一方是独生子女的父母才可以生育二胎。只要符合条件的父母进行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相关的证件生育二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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