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风险,一般股权转让双方需要办理股权转让公证,以确保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地进行,规避可能影响双方合法权益事件的出现。但是一个从未接触过股权转让公证流程的人怎样办理这项业务呢?下文将会详细介绍。
一、办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证的流程
1、申请和受理
当事人办理股权转让协议公证,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决定受理或不受理。
2、审查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公证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关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应根据公证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3、签字
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公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以确认签字的真实性
4、出证
公证处在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二、需要办理股权转让公证的情形
股权转让是指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公证。但以下情则需要采取公证来规避风险(公证地一般要在公司所在地,在外地亦可):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不在此限。
看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办理股权转让公证的流程及其相关问题有没有一个初步的印象了呢?具有上述情形时办理股权转让公证是很有必要的,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不办理,出现问题时才追悔莫及。要知道法律这个工具我们只有使用了它才能够给予我们相应的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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