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解除后损失赔偿标准分多种情况。若合同有约定,依约定处理,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若无约定,按法定标准。因违约解除合同,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如为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遭受的财产损毁等;可得利益损失指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要合理预见。
赔偿还需遵循减损规则,即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索赔。
此外,赔偿范围应与违约行为有因果关系,若损失与违约无因果联系,违约方无需赔偿。
二、合同解除后还需继续履行吗
合同解除后,通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解除是使合同关系自始或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其效果是终止合同权利义务。
若合同是协议解除或约定解除,双方依约定达成解除合意,合同权利义务即行终止,无需继续履行。若是法定解除,因不可抗力、一方根本违约等情形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后,合同同样不再具有拘束力。
不过,合同解除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涉及这部分内容仍需按约定履行。同时,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能不能要求返还财物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通常能要求返还财物。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若违约方在合同履行中交付了财物,在合同解除且符合恢复原状条件时,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不过,若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可主张从应返还财物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所以,违约方虽有要求返还财物的权利,但可能需先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最终能否全额返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
当我们聚焦“合同解除后损失赔偿按什么标准”时,除了需明确以实际损失为核心基准外,还要注意两个关键拓展点:一是实际损失的认定范围。不仅包括因合同解除直接导致的备货成本、场地租赁违约金等支出,还涉及守约方为履行合同已投入的合理费用;二是可得利益损失的限制,需是合同正常履行下可预见、能实际获得的利益,而非抽象臆想的收益。此外,主张赔偿的举证责任也影响结果,需提供损失存在、金额的有效证据。若你对具体损失如何核算、可得利益能否主张等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精准梳理,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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