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于家庭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共有产权房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碳。那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相信应该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了,律图愿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有产权保障房对户口年限的要求。原标准规定,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此次大幅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户口年限要求,具体标准为: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即申请时户口落在本处住房连续满2年)。
共有产权保障房对收入和财产限额的要求。3人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5万元。对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的上浮系数由10%调整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月均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注意,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不仅关系到申请资格,也关系到购房支付能力。从全市面上推开情况看,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暂时无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可选择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其它住房保障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共有产权保障房规定单身人士年龄。原标准规定,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无论男女,均需年满30周岁。据市民反映,男女在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和居民平均初婚年龄上有所差异,在单身申请年龄上也应有所体现,这些意见具有合理性,因此对女性单身申请人士年龄适当放宽,使政策更加人性化,具体标准为: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男性须年满30周岁、女性须年满28周岁。
二、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提供材料?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提交材料要按保障房的种类来分: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
《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
②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
③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
④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律图提醒您,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是有严格要求,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却缺一不可的,要把共有产权房给最需要、最困难、合格的申请人。大家在申请共有产权房时,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原有的住房置换等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也可以考虑申请选择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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