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仲裁保全有哪些相关规定
证据保全方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仲裁受理后开庭前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所在地基层法院,法院审查后裁定是否保全。
财产保全方面,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申请财产保全,由仲裁委员会将申请提交法院。劳动者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在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保全财产。
二、劳动仲裁保全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保全分为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证据保全方面,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仲裁受理后提出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将申请提交法院,由法院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方面,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委应将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当事人在仲裁前也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劳动仲裁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保全分为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财产保全方面,仲裁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可向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委应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申请人需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立即开始执行。
证据保全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仲裁过程中向仲裁委申请证据保全,仲裁委应将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需注意,申请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关于劳动仲裁保全有哪些相关规定,除了基础的申请流程外,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值得注意:一是保全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常见争议,还涵盖竞业限制违约金、未休年假补偿等新型劳动权益纠纷;二是保全的解除情形,若仲裁裁决未支持申请人的核心主张,或保全期限届满前未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可能导致保全措施失效,影响后续权益执行。如果在申请劳动仲裁保全时对适用情形、材料准备,或是保全后的执行衔接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细节,避免因操作疏漏损害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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