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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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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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你的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
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2、职工(含配偶)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3、职工(含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额不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4、职工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代际之间不予以提取。

5、职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第二套购房合同价款的80%,且要扣减购买第一套自住住房已提取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6、用住房作抵押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6个月内不予以提取。

7、职工(含配偶)购建房五年以上的不予以提取。

8、2015年6月9日公积金新政出台前所购买自住住房家庭(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不予以提取。

9、职工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不予以提取。

10、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11、购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时间不足12个月的,不予以提取。

12、大病提取,医保报销部分不予以提取。

13、职工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作调离本市,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予以提取。

14、工作关系在本市内调动的,只能办理转移,不予以提取。

15、职工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而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无授权委托书的,不予以办理。

16、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以提取。

上述十六种情况就是比较常见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的情况,各位可以参考了解一下,然后看看自身是否有上述情况。而在具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当然前提也要满足条件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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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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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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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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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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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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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并用于支付房租费用的: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2、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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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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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八)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
(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九)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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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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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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