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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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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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应国家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实行国企产权改革的需要,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普通国企职工也要转变身份,彻底打破“铁饭碗”,成为“市场人” 相当一部份职工将可能因此而失业。因此,企业在制订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充分了解职工的各种要求和想法,并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多为职工的利益考 虑,争取职工利益。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特点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5、投资期限较长,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6、流动性差,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7、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8、PE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9、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有IPO、售出(TRADE SALE) 、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二、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

目前而言,私募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所债券、银行间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债券逆回购、股指期货、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觃戒中国银监会、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的具体内容。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方式一般是以非公开的私募方式进行,比如说向个人、保险公司等进行募集。它可以用于投资上市公司的股票 、银行的理财产品等,它的投资期限比较长,可以达到三年到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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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令第451号公布)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3日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6月25日令第4号发布,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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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第一款 第(四)项: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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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6月3日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88年6月25日令第4号发布,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私营企业分立合并转让迁移以及改变经营范围等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私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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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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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协议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投资协议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股权托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托管项目、范围及额度(具体股东及金额附表)
(一)国有股股,总金额元
(二)其它股,总金额元
(三)总计托管股,总金额元。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要求妥善保管、知悉股东名册的权利
2、甲方股东有处置所持股份和获取收益的权利。
(二)甲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有遵守乙方管理制度的义务
2、乙方作为本企业多种形式股份流通变动的唯一合法场所
3、有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红利、股息资金的义务且各种分红、送配行为的股份和股东基数都应以市场登记数据为准
4、有及时并据实向乙方提供资料、信息的义务
5、有严格履行委托协议的义务。
(三)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有维护正常管理秩序和对违规行为处置的权利
2、对托管企业签订本协议前的托管纠纷及责任无承担义务
3、有要求委托人提供真实资料信息的权利。
(四)乙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1、有妥善保管委托人股东名册安全的义务
2、有按时为托管股份提供分红、股息入账服务的义务
3、有为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提供服务的义务
4、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赔偿。
三、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提供文件资料不实或滞后而造成的纠纷及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协议在执行中,如出现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托管额度的0.10.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以及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对超出本协议范围的新问题,可另订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期年。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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