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股票市场的要约收购是潜在收购者向所有股东发出购买股份的公告,股东可自主决定是否出售,未出售的股份继续留在市场。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收购者主动选择购买股权,后者则是股东因持有股份超过一定比例而必须发出的收购要约。
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一、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所谓要约收购,实际上主要是指某位潜在收购者面向所有的股份持有人发布公告,明确承诺愿意以特定的价格买进该上市企业的股比。除此之外,其他股东群体则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手中所持有的相关股份,若选择出售,则只需在规定有效期限之后执行交易即可;而未进行出售的话,其原有股份便会继续留在市场上。

值得注意的是,要约收购通常包括两种具体的操作模式:主动式与被动式。

首先是主动性收购。这种类型的收购通常是由收购方本身对该上市企业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关注度及信心,他们所期望达成的目标便是获取相对应的股权比例。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会在众多不同的收购途径中作出选择,如公开招标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而在这些诸多方式中,买入者最终挑选出了要约收购这样一个较为常用的模式,以便于完成他们的收购计划。

其次是被动型收购。这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当某位股东拥有上市企业超过30%的股票时,必须向所有的股东发布要约收购的公告。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此类行为可视为个人义务,因此被称之为“被动”。

然而,对于绝大数的大型股东来说,进入到被动收购范畴并非他们有意愿去涉及的事项。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二、要约收购散户是否可以不卖

要约收购原持有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拥有自由选择权。

所谓“要约收购”,即是指收购方向全体股东传达其愿意以特定金额买入公司股份的意向,并以此作为对全体股东的公开邀请和承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倡导的自愿原则,其他股东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次交易。

若收购方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则可向全体股东发布收购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所谓要约收购,实际上主要是指某位潜在收购者面向所有的股份持有人发布公告,明确承诺愿意以特定的价格买进该上市企业的股比。除此之外,其他股东群体则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手中所持有的相关股份,若选择出售,则只需在规定有效期限之后执行交易即可;而未进行出售的话,其原有股份便会继续留在市场上。

值得注意的是,要约收购通常包括两种具体的操作模式:主动式与被动式。

首先是主动性收购。这种类型的收购通常是由收购方本身对该上市企业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关注度及信心,他们所期望达成的目标便是获取相对应的股权比例。为实现这个目的,他们会在众多不同的收购途径中作出选择,如公开招标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而在这些诸多方式中,买入者最终挑选出了要约收购这样一个较为常用的模式,以便于完成他们的收购计划。

其次是被动型收购。这种情形主要表现为当某位股东拥有上市企业超过30%的股票时,必须向所有的股东发布要约收购的公告。

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要求,此类行为可视为个人义务,因此被称之为“被动”。

然而,对于绝大数的大型股东来说,进入到被动收购范畴并非他们有意愿去涉及的事项。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3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
股票市场的要约收购是潜在收购者向所有股东发出购买股份的公告,股东可自主决定是否出售,未出售的股份继续留在市场。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两种,前者是收购者主动选择购买股权,后者则是股东因持有股份超过一定比例而必须发出的收购要约。
33浏览
本人近期需要购买一批设备用于生产,再这里想咨询下买卖合同履约担保怎么写?最好是能提供个范本
[律师回复] 你好 关于买卖合同履约担保函如下
编号:






























(下称贵公司)


鉴于贵公司与
























下称供方)

















品标的于


















日签订编号为














《工业品买卖合
同》
(下称主合同)
,应供方申请,我公司愿就供方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按期交货
义务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贵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一、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公司的保证范围是供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按期交货的情况下,给
贵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

我公司的保证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整,包括贵公司已预付给供方的货款及因供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

二、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公司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公司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后六个月;
主合同变更合同期限的,经我公司同意后,保证期间可做相应调整;

三、

代偿的安排

如果供方违约,贵公司要求我公司代偿的,应向我公司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及供方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我公司收到贵公司的索赔通知及相
应证明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

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公司未书面向我公司主张保证责任
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公司保证责任自动解除;

2


供方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 日起,我公司保证责任解除;

3


我公司按照本保函向贵公司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
金额时,自我公司向贵公司支付之日起,保证责任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公司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
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解除;

5


我公司解除保证责任后,贵公司应在我公司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归还我公司;

五、

免责条款

1


因贵公司违约致使供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我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公司与供方的另行约定,免除供方部分或
全部义务的,我公司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贵公司与供方协商变更主合同的,需经得我公司同意,否则我公司
不再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六、

争议的解决

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公司与我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
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为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

本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给贵
公司签收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被收购公司受到收购要约能不卖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满足下面的条件后,可以进行强制收购。
一是当股份公司由于股份转让导致控制权的转换时,可能会导致该公司的经营者和经营策略的改变,这对小股东是不利的。因此,应给予他们退出的机会;
二是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具有对公司的控制价值,并不应只属于持有该股份的大股东,而是属于公司的全体股东,因此收购者为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而付出的溢价应归公司的全体股东平均享有。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或投票权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在持有一定比例之后一定期间内又增持一定的比例,依法律规定必须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法律制度。
【相关知识】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要约收购散户是否可以不卖
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要约收购是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购买该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其他股东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买卖。收购人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股份的,可以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7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要约收购散户能不卖吗
所谓要约收购,其实就是某个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向大家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卖就按照该价格在有效期后交易,不卖就继续持有。 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 1)主动的情况就是收购方就是看好这家上市公司,就是想获得相应的股权,通过在众多的购买渠道(比如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等)中选择了要约收购这种方式。
6浏览
我本来买了一套二手房,跟卖方也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了款项,可是现在卖方嫌弃我出的价低了想悔约,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想问问大家二手房买卖卖房毁约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二手房卖方毁约可以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功买房可以起诉解决。
一、二手房交易中卖方毁约如何打官司
1、写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启动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法律文书。恰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的陈述和法律依据,都是决定官司胜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写诉状要有好的构思和设计,否则,不仅会影响诉讼结果,有时还会造成费用的损失。
2、立案
首先要选择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开庭
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是专业性很强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判决。
4、判决
开完庭后作出判决是法院的工作。当事人在拿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判决要及时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的问题要按照判决履行。
5、执行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及时申请法院执行。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违约的原因
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
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
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购买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2、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的上限是合同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手房买卖房东违约提前预防 1、首先得看你们当时签订的买房条款,是否涉及到违约金条款。 2、如果有详细的条款,你也同意不购买此房,可以按违约条款走。 3、如果没有具体的违约条款,需要与购房者沟通协商。同时也可咨询相关律师,对于违约的一个判定,最大程度挽回你本人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2、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3、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吗
在证券市场中,要约收购是收购者向所有股东声明以明确价格收购公司股份的过程。股东可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则在规定时间内出售,否则继续持有。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主动是收购方有信心和意愿取得股权,选择最优策略;被动是股东持股超过30%时,必须履行向全体股东发起要约收购的义务。
21浏览
针对购房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办
[律师回复] 购房合同中卖方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当购房合同签订时买方支付定金时,应当双倍赔偿定金。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二选一要求卖方承担定金或违约金。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散户孩子能入户口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一、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二、生二胎,孩子户口办理:按国家现在的政策,第二胎,如果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二胎上户口是没问题的,但像你们集体户口的,如果再上二胎,可能就更难一些了。如果不是在国家政策允许下生的,那就根本无法上户口的了,属于超生,要罚款的。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三、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现在很多地方规定计划生育证明和缴清罚款不是作为入户口的门槛(但是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入户后公安机关会通知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吗
所谓要约收购,其实就是某个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邀请,承诺以一定价格向大家购买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卖或者不卖,卖就按照该价格在有效期后交易,不卖就继续持有。要约收购分为主动和被动:1)主动的情况就是收购方就是看好这家上市公司,就是想获得相应的股权,通过在众多的购买渠道(比如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购买等等)中选择了要约收购这种方式。
29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要约收购散户是买入还是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