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方无过错被起诉离婚能无视不离吗
在一方无过错被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不能简单无视。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即使被告不出庭,原告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会判决离婚,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
若被告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应离婚,应积极应诉,向法院阐述双方感情状况,提供能证明感情良好的证据,争取法院支持自己不离婚的诉求。
二、一方无过错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否起诉
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一方无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无过错方不同意不影响另一方起诉,但能否判离要看法院对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
三、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想离婚起诉至法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若另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
若另一方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无过错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在第一次诉讼中判决离婚。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另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很多人困惑:一方无过错被起诉离婚能无视不离吗?答案并非绝对“能”。若被起诉后拒不出庭,法院可能依法缺席判决,反而错过主张自身权益的机会。作为无过错方,您还需关注这些关键:若对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等),您是否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中,无过错方是否可要求适当倾斜?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切身利益,却常被忽略。若您正身处被起诉离婚的困境,对诉讼应对、权益主张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婚姻法律师将为您逐一解答,帮您守住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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