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

最新修订 |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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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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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子女还未满18周岁:父母应当承担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子女自己有财产的,应先以子女自己的财产来偿还。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就没有责任负责偿还债务了,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本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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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某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将其告上法庭的事情。有的时候债权人还将债务人父母也一同起诉,要求其代为偿还。那么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这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律图小编的说法。

一、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

1、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父母没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主动为子女承担偿还责任,为减轻子女的责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积极、主动赔偿会成为子女从轻的量刑情节

2、如果子女还未满18周岁:父母应当承担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但,子女自己有财产的,应先以子女自己的财产来偿还。

3、如果子女虽然还未满18周岁、但已经满16周岁,而且已经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护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担偿还义务。

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就没有责任负责偿还债务了,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本人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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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父母愿意替子女偿还债务,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获得子女的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将债务转移由父母来偿还。

债务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如果合同的成立须登记、批准的,转移时也要经过登记、批准。

二、债权人在追讨债务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署有效的书面合同

虽然法律规定合同也可以口头形式达成,而且不签合同也并不等于事后就一定追不回货款,但出于事后“口说有凭”,避免债务人事后抵赖不承认或狡辩的风险作考虑,签署一份有效的书面合同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2、核实、收集债务人的主体身份信息

详实的债务人主体身份信息,是债权人事后能启动诉讼方式来催讨货款的前提性条件,也是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讨货款的关键性条件之一。在签署合同、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尽量的核实收集债务人真实的主体信息,债务人为个人应注重收集有关债务人的家庭住址、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让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为公司的则应核实公司登记的真实名称,办公地址、经济状况,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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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形成有效的供、送货凭证

供、送货凭证是证明履行合同状况的直接证据,是供需双方事后进行货款结算的直接凭证,特别是在双方未形成对账的情况下,是债权人主张货款的最有力证据。所以,它的完善、有效与否往往直接关系后面的货款追讨。

4、要及时对账

特别是在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事前未能形成有效的供、送货凭证的情况下,事后的对账将是一个重要的防范货款结算风险的有力补救措施,这也是关系到能否安全有效的追讨会货款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在现实中,千万要注意把握好对账的时机,要尽量避免在事后催讨不成情况下再来提要求对账,以避免债务人警觉,拒绝对账的风险。

5、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债权债务凭证

这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合同遗失,供货单缺损等等情形,这给事后的追讨货款带来很大的诉讼风险。所以,要注意保存收集好有关交易合同、供/送货清单、对账单、欠条、银行进帐单的付款凭证、补充协议还款协议等等可作为证明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证据,以便在事后快速、安全、有效的追讨货款中发挥有效的事实证据作用。

6、收集和保留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信息

在现实中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货款时,几乎所有的债务人都会以经营困难、经济困难、无还债能力等等借口、理由来推脱、逃避承担付款责任,而实际上很多债务人本身并不缺乏偿还能力,但是却种种行为来隐匿财产,隐瞒自身真实的经济状况来逃避付款。所以,无论是在建立业务关系的时候还是事后催讨货款的过程中,都要尽力的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比如车辆、银行帐号、房产、对外的应收债权等等。以确保根据掌握债务人的财产信息,准确、快速、有效的追回货款及损失。

7、要注意追讨货款的手段、方式以及时机

现实中,几乎所有的债权人都经历过采取电话联系催讨、上门蹲守等等死缠烂打、硬磨催款的方式,可实际效果甚微,有的甚至有采取扣押债权人等激进方式来催款的,其结果因为触犯刑律,钱没要到,反而把自己给送进了牢房。所以,追讨货款一定要注意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要注意催讨的技巧,要采取合法且具有一定威慑力的方式。

8、要注意法律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通常债权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的,则会失去法律的保护,丧失胜诉权。当然诉讼时效也会因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则作重新计算。

9、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要提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就是债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债务人的相关财产。作为重要的诉讼措施,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预防、保证债权人在通过诉讼获胜后能够通过法院得以执行裁决,顺利实现追回货款,挽回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通则》,在我国,子女年满18周岁就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这个时候其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就债权人可否起诉债务人的父母,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子女属于未成年人,那么父母有监护权,则有义务代为偿还债务;如果子女已经是成年人,并且父母没有对其债务进行担保,那么债权人就不可以对债务人的父母进行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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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儿女没有替父母偿还债务的义务。父与子是两个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是父亲作为主体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子女无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作为继承人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继承遗产的情况, 来决定是否需要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的数额。如果你愿意偿还父亲的旧债,就不用受遗产实际价值的限制了。综上, “父债子还”的说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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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欠债父母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债子还还是我国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一句话,意思是父母欠下的债务,作为子女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在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

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

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债子还”从根本上说维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继承人加上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对继承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父债子还”的陈规陋习存在的社会经济根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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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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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母欠债儿子偿还可以吗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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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

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相关法律中国合同法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只是规定了赠与人应当在附义务的范围内对赠与的财物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义务,但并未规定赠与人在这种情况下的撤销权应否受到限制。有学者认为,除法律规定不得撤销以外,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在所履行义务范围内请求赔偿,因为在此范围内赠与双方形成对价关系。《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本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赠与人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本来,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赠与合同在基于双方的合意成立以后,就具有约束赠与人的效力,无论其财产发生何种变化,他都应当依约履行,但是由于赠与合同毕竟具有不同于一般双务合同的单务性,“舍己为人”、“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道德准则作为对常人的要求毕竟过高。因此,在赠与人的财产状况恶化之时,法律本着人之常情,特创设“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以使赠与人“先行自谋,而后谋人”、“先己后人”。由此可见,赠与人的“穷困之际的不履行权”实乃“同情弱者之一种道德化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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