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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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

一、离婚诉讼管辖法院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离婚诉讼期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在离婚案件中,就不同的当事人来讲,此时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不同,而这些问题都是与当事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因此当事人千万不能忽视。但要是还不清楚离婚案件原告注意什么问题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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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原告可以起诉被告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了是不能够营业的,如果在注销之后还在营业的话就属于无照经营,这个时候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且取缔。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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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还可以起诉原告吗,原告名义可以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注销是很常见的,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注销的,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是要申请注销、进行清算。而且注销后公司就没有了民事主体地位。那么公司注销还能做原告吗?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必须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和清查,制定资产负债表,申报债权和债务,经过清算组的清算后,最终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后意味着公司的消亡,公司消亡后,意味着其法律拟制人格的消灭。公司丧失了法律拟制人格,意味着公司已不复存在,此时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并消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并无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参与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但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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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原告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作为民事案件的原告,到出庭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应当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不要迟到; 第二,要记得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状等诉讼文书,并熟悉状里面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应答自如、实事求是;代理人的应持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立案前已提交的,可不需要再次提交;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你方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 第四,开庭时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比如不能高声喧哗、吵闹、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等,双方共同保持审判的严肃性,尊重法庭的审判程序; 第五,如果主持调解,自己内心最好确定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一般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具体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做出而不是律师作出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公司注销后,原告可以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已经注销了是不能够营业的,如果在注销之后还在营业的话就属于无照经营,这个时候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且取缔。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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