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权投资方式,有什么特点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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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1、长期持有。2、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3、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什么是股权投资方式,有什么特点

一、什么是股权投资方式

企业以直接投资形式进行股权投资,主要是用于组建联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或合作经营企业等而进行的投资。

1、股权投资的评估方法

2、其他资产及其确认

3、其他资产的概念

其他资产是指除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外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4、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其他资产的界定

只有能为新的产权主体形成某些新的资产和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的时候,才能成为资产评估的对象。

其他资产的评估值,要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资产占有者还存在的且与其他评估对象没有重复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

5、其他资产的评估方法

6、其他资产未来可产生效益的时间,应作为对其评估的主要依据。

7、其他资产在未来单位时间内可产生的效益或可节约的货币支出额作为评估的依据

二、股权投资方式的特点

股权投资是相比债权投资而言的,与债权投资相比,股权投资具有:

1、剩余索取权: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债权投资人是“固定索取权”,定期定额从公司得到利息支付;只有在公司交完税、支付完利息之后,股东才能从公司的留存收益中获得分配——这也就是股利的来源。 因此,股权投资较债权投资,收益和风险均较高。若若支付完债权人人的固定请求权,剩下的全是股东的,剩得越多,股东所得越多;但当公司亏损时,则没有利润供股东分红派息。而债权人不管公司盈亏,都要收取固定的利息,旱涝保收。

2、 股东控股权。指股东可以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表决重大事项,也就是所谓的“用手投票”。而债权人若能定期定额得到利息本金的支付,则无权过问公司日常经营。

3、 绝对优先权。在公司破产清算的时候,破产清算所得绝对遵循以下清偿顺序,称作“绝对优先权”:欠政府的税-->支付破产清算律师-->偿付债权人-->偿付优先股股东-->偿付普通股股东。普通股股东“绝对落后”,一般到了最后,留给他们的所剩无几。 最后,若觉得用手投票无望,普通股股东还可以“用脚投票”——转卖自己的股权。 )

综上所述 ,就是小编带来的关于什么是股权投资方式的介绍。股权投资是相比债权投资而言的,与债权投资相比来说,股权投资的方式又分为长期和短期种,其投资方式又可以细分,且股权投资方式有剩余索取权,股东控股权和绝对优先权的特点,各有各相对应的应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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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三、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四、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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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长期持有
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利险并存
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三、禁止出售
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四、风险较大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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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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