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产权房的定义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
1、农民的宅基地,
2、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
3、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
二、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落户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或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签定的合同无效,卖房方可随时收回房子,买房方可以退房。单位集资房只能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小产权”、“乡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工业、商业、教育建设,但是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所以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购买的小产权房无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护。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农村住宅用地职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小产权房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的,所以购买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它所谓的产权证就不是真正合法的,其购买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对于小产权房子能落户吗这个问题,答案肯定是不能的,而且国家近些年来对小产权房的规定也是越来越严格,所以建议大家要慎重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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