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迟延履行金能否不支付
一般情况下,迟延履行金不能不支付。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按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这是对被执行人迟延履行行为的一种制裁措施,目的在于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若不支付,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等。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如申请执行人同意免除、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无需支付等,被执行人可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迟延履行金与违约金能否并存
迟延履行金与违约金可以并存。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义务时,需向对方支付的具有惩罚性的款项,目的是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货币,用于补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及体现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二者功能和性质不同。只要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约定,同时出现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情况,非违约方既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违约金,也可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这样能全面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三、迟延履行金是支付给谁
迟延履行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若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就需支付迟延履行金。当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时,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设立目的在于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同时补偿申请执行人因迟延履行遭受的损失。它是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一种制裁,能有效维护司法文书的权威性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当探讨迟延履行金能否不支付时,需明确其并非绝对不能减免,但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比如被执行人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经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减免,或法院依法裁定减免的,可能无需全额支付;但若无故拒不支付,不仅要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等法定标准持续计算迟延履行金,还可能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日常出行、信贷等生活。如果您正面临迟延履行的纠纷,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减免条件,或想了解不支付的具体法律后果,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理清权益边界。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