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25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档次1:计费额度100以下(含100)万元,差额计费率10‰。档次2:计费额度100以上~1000(含1000)万元,差额计费率。4、5‰。档次3:计费额度1000以上~5000(含5000)万元,差额计费率1、2‰。档次4:计费额度5000以上~10000(含1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0.75‰。
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一、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执行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精神,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反复研究,多方协商,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公布了重庆市资产评估具体的收费标准。与之前的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特点有:

1、新收费标准与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2、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3、规定了评估的最低收费标准,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保证小额评估项目有合理报酬;

4、明确了计时收费标准并对执业人员和助理人员分别划分档次,体现了服务能力与报酬的匹配性;

5、明确了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标准为基准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30%。

重庆市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出台,将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评估收费不能真正体现评估执业人员价值,劳动报酬水平偏低的局面。对规范本地区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也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新收费标准得到确实有效的执行。

二、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计件收费标准

1、档次

档次1:计费额度100以下(含100)万元,差额计费率10‰;

档次2:计费额度100以上~1000(含1000)万元,差额计费率4.5‰;

档次3:计费额度1000以上~5000(含5000)万元,差额计费率1.2‰;

档次4:计费额度5000以上~10000(含1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0.75‰;

档次5:计费额度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0.15‰;

档次6:计费额度100000-以上~300000(含300000)万元,差额计费率0.1‰;

档次7:计费额度300000以上万元,差额计费率需协商。

备注: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说明

(1)按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例如:某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账面值3000万元收费金额为100×10‰万元+900×4.5‰ +2000×1.2‰=7.45万元

(2)计费基数按账面值,无账面值按评估值;

(3)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和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各类单项资产评估;

(4)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超过30%;

(5)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三、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计时收费标准

执业人员级别是法定代表人,收费标准800元/小时;执业人员级别是副总经理或者合伙人,收费标准700元/小时;执业人员级别是部门经理,收费标准500元/小时;执业人员级别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含专家),收费标准360元/小时;执业人员级别是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收费标准150元/小时;执业人员级别是助理人员(中级职称以下),收费标准100元/小时。

说明:重庆市资产评估服务计时收费按有效工时计算。

通过小编的详细阐述,想必大家已经对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标准有了深刻的了解。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标准由三个内容组成,它们分别是执行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以及计时收费标准。计件收费标准与计费额度相关,计费额度越高,差额计费率越小。计时收费标准中的执业人员级别,直接影响着计时收费金额的大小。还有更多关于资产评估的内容,详情请致电律图热线。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3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0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5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转让必须评估吗?
需要,股权转让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委托相关代理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供主管税务部门做征税参考,并在合理条件下,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股权转让收入。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国有股权转让要评估吗
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须经国有资产评估确定。《公司法》中并未对股权转让的价格予以规定,因此交易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但是,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批准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股权转让一定要评估吗?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民营企业之间股权转让一定需要经过评估手续,但如果双方对股权的转让价格有分歧的话,除了进行资产评估之外似乎也找不到什么更好的确定股权价值、每股净值的好办法。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你好,我在一家建筑公司的部分股权准备转让出去,想问具体咨询一下股权转让评估价包含债权吗?
[律师回复] 你好,股权转让评估价包含债权吗的问题,是包含在其中的。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5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3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外资股权转让如何评估?
根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因此,你可以直接向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更正申请。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审计或者评估评估?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为了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该文件明确,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股东是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及股东的股权比例核定其计税依据,但如果自然人股东是将股权赠与他人,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53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审计或者评估评估?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为了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该文件明确,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股东是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及股东的股权比例核定其计税依据,但如果自然人股东是将股权赠与他人,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自己控股的公司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审计或者评估评估?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为了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堵塞征管漏洞,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该文件明确,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对于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我国税收法规尚无明确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无权”的法律原则,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赠与他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自然人股东是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净资产情况及股东的股权比例核定其计税依据,但如果自然人股东是将股权赠与他人,无论是赠与人还是受赠人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重庆股权转让评估费用的标准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