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清算申请时效是多久
法律未明确规定破产清算申请时效。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时,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随时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应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未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二、破产清算申请能否撤回
破产清算申请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回。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请求撤回申请。因为此时程序尚未正式启动,申请人对自身权利有处分权,撤回申请是其行使权利的体现。
然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一般不能撤回。法院受理意味着破产程序已正式开始,涉及众多利益主体,如债权人、债务人等。此时若允许随意撤回,会损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程序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申请是重大误解等,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回。
三、破产清算申请多久立案
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无异议或未提出异议的,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况需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十五日。
此外,法院收到破产申请时,应向申请人出具收到申请及所附证据的书面凭证,认为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补正的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充、补正的,法院自收到补充、补正材料之日起算受理期限。
当我们关注“破产清算申请时效是多久”时,除了时效本身,还有几个关键问题值得留意:比如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时效是否受债务到期限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时效是否以债权合法有效为前提?另外,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通常会在多少日内作出受理或驳回裁定?这些细节直接影响破产程序的推进,若你对不同主体的申请时效适用、申请材料准备、法院审查流程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逐一解答实操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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