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法律界,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他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诉讼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还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多起案件实现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在养老项目非吸案中,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向168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本案辩护对象庚X先后任X路门店业务员、经理,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审理过程中部分被告人退缴了违法所得。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涉案数额中多数为员工投资,相关人员、金额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其主动吸收,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公司及各被告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对辩护意见审查后,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庚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及家庭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既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又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赵骄虎律师以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剖析,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也为他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若需联系该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该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