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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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成立分公司条件是什么

一、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及本实施办法规定。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为: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 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成立分公司的流程

1、核名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2)所需材料:

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授权书

商标注册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5天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③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④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⑤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15天

(4)办理流程:当我们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后,可能因为材料准备及管辖范围等问题,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

①材料完全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否则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

②材料存在问题时,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让有权更改的人当场更正,直到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剩下流程同①。

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④当申请不属于登记范畴或不属于管辖范围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3、刻章

(1)地点:公安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地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法人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④填写一份申请表格

(3)所需时间:1天

5、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地点:国税局、地税局

(2)所需材料:

①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④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⑤银行开户申请书

⑥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⑦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所需时间:约30天

6、银行正式开户

(1)地点:总公司开户银行

(2)所需材料:

①国税登记证

②地税登记证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7、办理备案手续

(1)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所需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②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8、申领发票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

①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地税)

②分公司营业执照

③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

9、申请一般纳税

(1)地点:税务局

(2)所需材料: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律图的小编对成立分公司条件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大家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成立分公司说明企业发展的比较好,所以要提前了解一下成立分公司的条件,以提前准备好资料,不当误企业的发展。大家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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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公司成立分公司算分立吗,成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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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后是立案了还是立案后立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以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说了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可以向递交状,审查后立案审理。 所谓的“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交通事故案件中,适格的原告是因交通事故而导致权益受到损害的人。具体而言:在交通事故伤残案件当中,适格的原告仅仅是事故受害人本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适格的原告则是死者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是 第一顺序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 第二顺序的近亲属,先由第一顺序近亲属作为适格的原告,没有第一顺序的才由第二顺序的近亲属作为适格原告。 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必须是明确、具体的。通常在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话,需要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如果被告是法人的话,则提供法人的工商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被告承担责任的方式和赔偿的数额是确定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必须在诉状中写明每个赔偿项目及其数额。 事实根据是指相关的证据支持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存在。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则是指原告需要向人民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事故的真实发生以及各项损失。 1、民事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本人签名或加盖公章)通常要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依此递增提交;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保险单。受害人死亡的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以上证据材料复印件三个被告交四份。依此递增提交。申请缓交诉讼费的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公民委托的必须由本人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由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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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现在注册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节第26条);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此规定基本适用绝大多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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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申请独立帐号,独立财务,独立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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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吗,申请独立帐号,独立财务,独立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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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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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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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立案立刻抓人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诽谤立案立刻抓人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诽谤立案是否立刻抓人
不一定,需要看实际情况决定多久才抓人。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这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了。
3、抓到人后先刑拘,30天内转捕。
二、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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