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程豪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目前,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着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他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我们来看程豪律师经办的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89个手机号码的通信资料,这些资料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他将信息泄露给他人后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且认为其有自首情节。
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程豪律师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9000元应扣除,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也不应算入受贿数额;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强调自首等法定情节,还提交表彰材料说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等酌定情节,并且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案件结果有喜有忧。法院在罪名认定上未采纳“牵连犯”观点,全额认定了受贿数额。但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同时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这一结果离不开程豪律师的努力。
虽然程豪律师的部分核心辩护观点未被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防止冤错案件发生。他关于“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让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充分严谨。最重要的是,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从轻处罚的关键法定情节,“退赃”辩护意见也得到认可,直接影响了量刑结果,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在卢XX案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在复杂案件中始终为当事人的权益努力,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细节。对于有法律需求的南京市民来说,程豪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若需联系程豪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程豪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