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独特魅力,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正的天空。陈兵兵律师便是其中一位,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卓越的表现赢得了业内的广泛赞誉。
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宝贵的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也十分出色。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办理案件近1000件,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是业内公认的优秀法律人才。
下面我们通过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来看看陈兵兵律师在实际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案情介绍: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办案经过: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并没有局限于案件事实本身。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固定了这一有利情节。同时,积极协调刘X与同案人员,共同向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成功获得对方的书面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此外,他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律文书中,他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案件结果:经过陈兵兵律师的有效工作,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虽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陈兵兵律师的努力让刘X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陈兵兵律师始终秉持着“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将军事背景的严谨与法律人的激情完美融合,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在复杂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担当与智慧。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法律结果,真正做到了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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