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最新修订 | 2024-07-18
浏览10w+
邓普云律师
邓普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万人
专家导读 有时间限制,《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ArticleTitle}

当大家遇到了很麻烦的问题或者官司时,自己如果又是一个上班族每天要上班,觉得处理这些问题都是觉得很头疼的,就会想做司法鉴定了,但是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以及具体流程。接下来律图将为您一一解答。

司法鉴定时间限制

申请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七个工作日内。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司法鉴定流程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要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正如大家看到的,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确实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按照规定还是在七个工作日内申请的,意思就是这个七个工作日内,你要准备鉴定材料然后去委托或者申请,然后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就能进行一次次的鉴定最后出结果,得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2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1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司法鉴定时间限制
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当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如确需延长的,经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可延长至30日。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限确需延长的,经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适当延长。延长期不得超过60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鉴定地域限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司法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鉴定伤情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劳动者遭遇工伤的,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确定劳动者的受伤情况,损失赔偿,以确定用人单位的赔偿大小。那么,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要提醒你的是,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如果你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更不谈伤残鉴定了。依据是下面两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只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时间上,一般在初审开庭审理前提出即可。
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伤残鉴定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提出时间有限制吗?
申请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七个工作日内。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伤残鉴定有地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伤残鉴定有地域限制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做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有吗?
做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是有的;一般在收到鉴定委托书的那天起必须要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但如果遇到案件比较复杂的话,那么一般还可以延长鉴定的时间,从而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伤情鉴定时间限制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应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于伤情比较复杂的,一般应当在7日之内出具鉴定文书。一般的伤情鉴定流程:1.受伤者首先需要及时就。2.鉴定委托。3.受伤者或其代理人需要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4.鉴定机构会根据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专业的鉴定工作。5.鉴定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鉴定报告。若是对伤情鉴定时间限制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劳动者遭遇工伤的,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确定劳动者的受伤情况,损失赔偿,以确定用人单位的赔偿大小。那么,伤情鉴定有时间限制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要提醒你的是,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如果你错过工伤认定的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更不谈伤残鉴定了。依据是下面两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只要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就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时间上,一般在初审开庭审理前提出即可。
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1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伤情鉴定有年龄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劳动者而言在工作中受伤不是一件好事,受伤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我国法律对于申请鉴定的期限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劳动者在伤情稳定后应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