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婚假国家规定
1、国家规定
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自,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故江苏省取消晚婚假,婚假最长为:3天
2、具体措施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关于公司提到的在新制定的制度中增设休婚假的条件的条款,是有效的。因为对于婚假,法律层面只规定了假期的天数、待遇等等,但是至于结婚后多长时间内使用才有效,我们在查阅了国家、国务院部委以及上海的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条例后,都没有看到明确的规定。因此,在法律制度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公司自主管理的范围,公司可以通过有效的制度来规定。从规定条文本身的合理性和民主程序出发,公司的建议“一年”以及“经职代会通过”的话,应该是完全有效,一是因为一年的规定合情合理,二是经民主流程一致通过的制度对员工和公司都具有一定约束力(违法性条款除外)。
江苏婚假国家规定如上。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江苏已经取消了晚婚假的规定。现在江苏省婚假统一规定为3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只要用人单位的规定与法律法规不冲突就是合法的,员工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请婚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可以到有关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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