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时双方均不到场咋办
离婚案件中,一般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若一方或双方均不到场,情况较为复杂。
首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其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离婚涉及身份关系,若双方均不到场,可能无法当场完成离婚手续。因为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需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否协商一致。除非存在特殊法定情形,如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与离婚相关程序,但这也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总之,原则上双方应尽量到庭,否则可能影响离婚进程及结果。
二、离婚时双方都没房产如何处理
若离婚时双方都无房产,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双方可协商决定居住安排,比如一方暂时借住亲属处,另一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其次,若双方均无力自行解决居住,可考虑租赁房屋居住。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租赁适宜居住的房屋。
再者,若一方经济困难且无其他住房,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住房保障,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
最后,若因离婚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帮助方式和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总之,虽无房产,但在居住及生活保障方面有多种途径可解决。
三、离婚时双方名字房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且登记双方名字,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方案处理,比如一方要房,另一方得补偿款。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比如双方贡献大小,对家庭付出多的一方可能适当多分;有无过错,过错方可能少分。还会考虑实际居住需求等,比如抚养孩子一方可能优先获得房屋居住权。
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即房屋归一方,对另一方补偿差价;变价分割,将房屋卖掉后分割房款;折价分割,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按房屋评估价值获得相应补偿。总之,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分割方案。
离婚时双方均不到场咋办?其实,离婚程序需区分协议与诉讼两种情形: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若均不到场则无法通过该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中,若一方经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场,法院可能依法缺席判决,但需满足传票已送达、被告下落不明时公告送达等特定条件。若双方均想通过诉讼离婚却均不到场,法院通常会按撤诉或驳回处理,无法完成离婚程序。如果您正困惑离婚时双方均不到场咋办,或是想了解送达流程、缺席判决的适用细节,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清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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