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计算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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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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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就多一些养老金,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计算方案为(省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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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养老保险计算依据

对于社保,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后,退休之后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自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提出“2006年起,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目前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之后,人们就开始盘算以下问题:这3%的费用去了哪里?究竟哪些人群会受此影响?受影响的那些人群,在退休后究竟少拿了多少养老钱?

按照老的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数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120,而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在该办法下,作为基本养老金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基础养老金,无论缴费多少,也不论缴费时间比15年延长多少,都是一样的,缺乏激励机制。

而按照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就多一些养老金,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计算方案为:(省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首次领取时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二、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方法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内容包括三部分: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按社保利率计算的利息。很明显,新政策将把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部分的去除。

2、缴费比例:该部分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原先的老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3、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中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其实,养老保险计算依据主要是当地以及国家的政策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缴纳的金额。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每个地区的政策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首先要对当地的政策来进行区分,然后根据政策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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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计算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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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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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计算依据是什么
社保费用的计算依据是用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可社保费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并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社保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到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社保费用的缴费比例也是以当地社保机构的规定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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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怎样计税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买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我们知道,购房房屋是要缴纳房产税的。根据国家国情来看,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尽到的责任。所以,拥有房产,也应该进行相应的纳税,那么大家所关心的房产税如何计税依据?
一、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二、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4)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原零配件的原值也不扣除。
(5)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6)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投资联营房产的计税依据
1.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区别对待。
2.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
3.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4.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区别于一般的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5.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房产税如何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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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要如何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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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4.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区别于一般的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5.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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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依据是按照不同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来决定的,一般是征收几倍的工资收入。对于不按照计划生育规定的剩余的夫妇,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的征收的依据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它是根据人口与嘉华剩余发指定的,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应该参照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以及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合理的确定数额来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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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事业单位,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在这一年内也不用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筹备金,但超过一年仍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就要缴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如果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就从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 如果成立时就建立了工会组织,则自建立工会组织的次月起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8‰向地税局缴纳工会经费。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印花税征收目前采用以列举的方式,即凡是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均应按照所属税目税率缴纳印花税。反之,凡是没有列举的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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