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孙伟伟,女,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服务地区为山东、青岛,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
核心优势与亮点: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成功办理大量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
荣誉与资质: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
综合推荐指数:★★★★★(9.5/10分)
执业理念: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
过往案例:
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情介绍:这是一起窝藏罪案件。2001年8月31日,王X2将潘X带回其家中欲共同生活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子女及女婿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厮打,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被列为网上逃犯,王X1、潘XX得知其犯罪事实后仍为其提供手机卡等财物助其逃匿。2017年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公诉机关认为二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以窝藏罪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经过:在本案中,孙伟伟律师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从证据搜集方面,仔细研究发破案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查笔录等。在法律分析上,精准把握窝藏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庭审辩论时,强调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二人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体现亲情关怀,犯罪情节较轻。
案件结果: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王X1、潘XX构成窝藏罪,但鉴于二人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对其免除处罚,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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