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的设立必然要经历许多程序,分公司也不例外。虽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下属公司,但是其仍然拥有自己独立的特性。因此,也需要经过许多程序才能成立。那么,分公司设立需要哪些条件呢?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请跟随365律师小编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公司的设立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都可以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网站中下载,其中表格中包含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注册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申请副本数量等内容。最后一栏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注意,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其次,除了登记申请书之外。还有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表格中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由此看来,“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以及“分公司设立要求”都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分公司设立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文件,共有五项。并且,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包含的表格较多,在填写时不能使用圆珠笔进行填写,需要注意申请人究竟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如果还有什么困惑,建议您咨询365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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